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科技要闻

为科技人才减负松绑 让科技人才安心“双创”——《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全市产业企业项目发展的意见》解读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 来源:平凉日报 时间:2021-11-26 11:4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科技人才与产业、企业、项目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1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全市产业企业项目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实化了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兼职或在职创新、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的条件、待遇等方面的政策举措,为深入推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意见》下发后,在全市科技工作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近日,本报记者就《意见》的相关内容和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专访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三新一高”的要求相比,我们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活,创新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条条框框”严重束缚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手脚”,亟需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细化完善相关措施,为科技人才减负松绑,让科技人才安心“双创”。为了有效破解制约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市委市政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市科技工作者座谈会,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2条,梳理汇总为人才管理、成果转化、政策保障等4个方面17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先后11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议,逐条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办法,形成《意见》初稿。之后,多次征求县(市、区)相关部门及科技人员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经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定,正式印发。

  记者:哪些人可以离岗创业、兼职或在职创新、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可离岗创业、兼职或在职创新、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记者:这些人员分别享有什么待遇?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离岗创业人员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工龄、原岗位任职时间或聘用时间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审。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以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

  兼职或在职创新人员保留工资、社保等各项福利待遇。期间,可申请单位批准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优选先的依据。在职称评审时,可认定为支农和到基层帮扶工作经历。

  科技人才被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时,派出单位、选派人员、派驻企业应当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选派人员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权益分配的权利。选派人员与派出单位在岗的同类人员享有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审等权益。合作期满后,派出单位应安排选派人员回原岗位或相应等级的岗位工作,其在企业工作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依据。

  记者:科技人才有哪些专项培训交流机会?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上将围绕重点产业链,组织科技人才赴发达地区开展学习培训和技术交流,选派人员参加“西部之光”和“陇原之光”人才研修培养计划,选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省举办的专业科目高级研修班,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相关协作区开展学习交流。

  记者:科技特派员如何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有没有经费保障?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科技特派员应当到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基地,参与科技项目,开展科研试验、技术示范与推广服务。每年在基层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各县(市、区)每年设立不少于1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服务、培训、项目支持、奖励等。

  记者:科技专家如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我市将启动实施专家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0名高级专家,组建果业技术、畜牧养殖、文化旅游、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等专家服务队,常态化下沉基层一线培养各类人才,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在市内企业、产业基地和园区建立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工作站考核为优秀的,每年给予5万元专项补助。

  记者:科技人才如何争取科技项目支持?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研项目立项形式,面向全社会招标,引导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部门在筛选确定或者推荐科研项目时,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紧贴全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具有显著科技示范效果的项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给科研院所和科技人才定向安排项目,引导科研人员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作用。

  记者:科技人才能不能多领薪酬?他们的后顾之忧怎么解决?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在领衔重大课题攻关、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因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保证其配偶随调或安置就业,切实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记者:科研事业单位有哪些人才自主权?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科研单位可根据人才引进目录自主制定和发布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劳动薪酬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双创”等制度和办法。还可根据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创新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创新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型特设岗位聘用的科研人员可与单位协商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同时,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为科技人才松绑,让科技人才静心搞研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

  记者: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介,开展多层次、系列化、全方位的宣传解读,将《意见》提出的普惠政策宣传到所有科研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努力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引导和支持一批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兼职或在职创新、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科技工作者踊跃投身创业创新一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准确落实政策规定,打通《意见》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意见》落地见效、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