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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欢 来源: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4-19 10:55

平科函〔2022〕48号  


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引导市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全市企业创新工作,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甘科高函〔2022〕3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一、重点事项

1.申报企业范围:在甘肃省内注册登记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帐征收并能够归集研发费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申报要求:2022年前曾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不得再次申报认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申报;企业申报前必须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本年度研发费用情况表。

3.申报安排:2022年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开展。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5月6日、7月15日、10月28日分三批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申请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第一次参加没评审通过,后续可完善后参加后面的评审)。

4.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kjt.gsinof.cn/program/),“新版系统登录”,在线填写《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在当前批次截止时间前向属地县(市、区)科技部门报送纸质材料(材料以省上通知要求为准)。

5.申报时间:各县(市、区)根据企业报送纸质材料,初审合格后,于(第一批5月11日、第二批7月20日、第三批11月2日)前,以函件形式统一汇总推荐。将推荐函、《推荐企业汇总表》及其电子版、企业申报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今年的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变化较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省上文件精神,将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组织落实工作。

2.严把审核推荐。各县(市、区)要针对不同申报条件的企业,分类指导,避免省科技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扎堆申报,影响全市整体申报和部分企业落报,增加企业负担。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系 人:何肖霞    李  莹

联系方式: 0933-5969286

 

附件:平科函48号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pdf

               平科函48号附件2--推荐企业汇总表.xls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