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
2.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3.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初审、推荐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工作。
4.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5.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等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基础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7.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
9.承担科技资源调查、科学数据共享等相关工作。
10.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新人才队伍建设。
11.提出成果转化、基础研究等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12.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13.推动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平台建设。
14.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省科技厅有关处室
成果转化与奖励处、基础研究处(科技人才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处、外国专家服务处、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
(四)联系市直对口部门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社科联、市委国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