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责任编辑:王欢 来源:平凉市科技局 时间:2022-11-11 08:32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平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公益一类,隶属平凉市科技局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置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市科技局党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科技型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间的服务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三)以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孵化培育、宣传推介,为企业导入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精准对接,推动新技术、新成果转移转化。

(四)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为依托,依据中央、省市科技孵化政策,指导扶持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的创业孵化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五)负责平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日常运营管理;承担全市科技统计调查、科技情报研究与科技信息发布,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省科技厅有关处室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发展战略研究院)、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联系市直对口部门

市科协、市统计局

负责人:郭军峰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电话:0933-59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