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凉市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 责任编辑:杨丽云 来源:高新技术科 时间:2025-09-04 09:32 |
平科发〔2025〕46号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平凉市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
现将《平凉市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方案(2025-2028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科学技术局 平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日
平凉市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方案(2025-202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强科技”行动,深入推动“三区一城市”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为重点,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聚集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持续、精准培育提升,全市科技型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1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到202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7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1.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由科技部门牵头,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台账,针对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研发费用归集及账目设置等薄弱环节,落实挂钩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促进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遴选条件,动态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台账,明确企业培育阶段目标和责任人,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帮扶指导,实施精准培育。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加快新产品研发,努力将更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3.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指导,制定补短板措施,帮助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主要指标,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加大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精准服务力度,力争复审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强化平台支撑引领,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4.聚力打造企业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加速技术研发、帮助成果转化、驱动企业培育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同层级、多种形式的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建设以需求为牵引、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目标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提升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5.全力建设科技创新孵化载体。依托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普基地等,建设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孵育基地。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将研发成果与市场服务、企业孵化衍生、成果转化等密切相连,努力使科技创新载体成为创新型企业的发源地。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各类科技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6.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鼓励信用度高、服务能力强的省内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和机构为我市提供人才培训、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企业管理规划、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提供个性化科技服务,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激励,落细落实各项惠企利企政策
7.落实企业奖补资金。根据相关奖励政策对新认定和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予以资金奖补。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可结合自身发展条件和目标,制定相应奖补政策,设立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8.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应享尽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落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其他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9.强化政策宣传培训。优化拓展宣传和培训方式,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针对不同层次重点培育企业,分区域、分层次开展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培训,扩大政策普及面,实现市级培训县(市、区)全覆盖,县(市、区)对所有目标企业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四)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营造企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科研创新,柔性引进国内外专家来平开展技术指导,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科技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科技专员帮扶带动作用,鼓励相关科技人才带技术和项目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1.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科技创新的杠杆作用,用足用活科技创新再贷款、企业创新积分制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创新,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根据企业融资需求不定期举办科技型企业专项融资对接会,着力提升企业融资效率,助力成果转化。鼓励银行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组合融资模式,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保险、融资担保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平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凉监管分局
12.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按有关规定提供专利申请、维权援助和费用减免等服务,鼓励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加大各类知识产权申请力度,形成数量和质量并举的知识产权资源储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系统化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差异化企业梯次培育支持措施。市科技局要将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强科技”工作考核,切实强化各县(市、区)企业梯次培育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资金扶持。市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大对各阶段、各类型企业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安排资金,支持本地企业梯次培育。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企业梯次培育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公布企业梯次培育认定名单,宣传典型案例,引导更多企业投身科技创新,营造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争创一流的创新发展氛围。